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
GIGASTONE 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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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專業背景介紹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專業背景 |
董事長 |
王立民 |
男 |
立達國際電子(股)公司總經理碩達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晶捷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明碁電腦(股)公司美國分公司總經理 輔仁大學管理學研究所碩士 中興大學機械工程學系 |
董事 |
廖敏政 |
男 |
群富通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蘇州應華董事長 佳世達(股)公司資深協理暨掃描/列印/醫療事業部部長 台灣大學機械系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
董事 |
姚德彰 |
男 |
大亞創業投資(股)總經理 旭邦投資顧問(股)副總經理 美國南加大電機碩士 台灣大學財金所碩士 |
董事 |
王琪 |
女 |
中國信託國外營業部 進口科 領組/副理 中國信託法金作業部 國外匯兌科 經理 中國信託現金管理作業部國外匯兌科 協理 中原大學國際貿易學系 |
獨立董事 |
吳廣義 |
男 |
旭陽創投公司 合夥人 宏碁電腦美國公司總裁 華南金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交大思源基金會董事長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 |
獨立董事 |
高義芳 |
男 |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運時通家具(股)公司監察人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講師、副教授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商學博士 |
獨立董事 |
巫喜瑞 |
男 |
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 國立東華大學企管系系主任/企業管理研究所所長 國立東華大學管理學院EMBA執行長 |
*更新時間:2025/05/13
董事會成員專業背景介紹
姓名 |
性別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年齡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經營 管理 |
領導 決策 |
產業知識 |
財務會計 |
法律 |
國際市場觀 |
風險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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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至60 |
61至70 |
3年以下 |
3至9年 |
9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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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民 |
男 |
✓ | ✓ | ✓ | ✓ | ✓ | ✓ | ✓ | ||||||
廖敏政 |
男 |
✓ | ✓ | ✓ | ✓ | ✓ | ✓ | |||||||
姚德彰 |
男 |
✓ | ✓ | ✓ | ✓ | ✓ | ✓ | |||||||
王琪 |
女 |
✓ | ✓ | ✓ | ✓ | ✓ | ✓ | |||||||
吳廣義 |
男 |
✓ | ✓ | ✓ | ✓ | ✓ | ✓ | ✓ | ✓ | |||||
高義芳 |
男 |
✓ | ✓ | ✓ | ✓ | |||||||||
巫喜瑞 |
男 |
✓ | ✓ | ✓ | ✓ | ✓ |
*更新時間:2025/5/13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董事4席與獨立董事3席,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14%,獨立董事占比為43%、女性董事占比為14%
接班規劃
董事進修情形
課程名稱 |
日期 |
王立民 |
廖敏政 |
吳廣義 |
高義芳 |
巫喜瑞 |
姚德彰 |
王琪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企業永續法展與法令遵循實務 |
113/12/13 |
6 |
6 |
6 |
6 |
6 |
6 |
6 |
掌握全球經貿情勢與產業發展 |
113/1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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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從董監事角度 掌握性平法律 |
113/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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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董事會如何監管 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
11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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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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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董事會應考量之ESG相關法律議題 |
113/8/9 |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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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 |
113/9/24-11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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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11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1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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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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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113/10/25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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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數合計 |
|
6 |
12 |
12 |
6 |
6 |
12 |
18 |
*更新時間:2025/5/13
薪資報酬委員會
1. 薪酬委員會成員及職權
1. 薪酬委員會成員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董事 吳廣義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畢業 經歷宏碁電腦、創投等行業,具有豐富產業經驗、產品管理經驗,能夠提供經營團隊建議。 具備在公司治理、財務會計、內部稽核等專業能力,能提升董事會公司治理品質,發揮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及強化薪資報酬管理機能。 未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 |
獨立董事 高義芳 (召集人) |
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商學博士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具備在公司治理、財務會計、內部稽核等專業能力,能提升董事會公司治理品質,發揮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及強化薪資報酬管理機能。 未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 |
獨立董事 巫喜瑞 |
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 國立東華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企管系系主任/企業管理研究所所長 國立東華大學管理學院EMBA執行長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具備在公司治理、財務會計、內部稽核等專業能力,能提升董事會公司治理品質,發揮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及強化薪資報酬管理機能。 未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 |
*更新時間:2025/5/13
2. 薪酬委員會職權
1)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13年度委員出席情形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召集人 |
高義芳 |
2 |
0 |
100.00% |
111年6月17日改選連任 |
委員 |
吳廣義 |
2 |
0 |
100.00% |
111年6月17日改選連任 |
委員 |
巫喜瑞 |
2 |
0 |
100.00% |
111年6月17日改選連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述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目的及職權範疇
1. 審計委員會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2. 審計委員會職權範疇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 營業報告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12)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成員與運作情形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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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吳廣義 |
5 |
0 |
100.00% |
111年6月17日改選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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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高義芳 |
5 |
0 |
100.00% |
111年6月17日改選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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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巫喜瑞 |
5 |
0 |
100.00% |
111年6月17日改選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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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月提供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二)本公司稽核主管列席公司定期性董事會並做稽核業務報告,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三)本公司簽證財務報告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每年度以會議簡報方式與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就簽證年度之查核範圍、查核方式、查核重點及發現、內部控制查核重點及結果與財務報告查核簽證相關事宜進行溝通,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就各項溝通及報告事項並無意見不一致之處。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
1. 訂定檢舉管道:本公司已提供公司網站設置檢舉管道以防範不誠信行為,並指派稽核室作為舉報受理及調查之專責單位,依循檢舉申訴辧法中有關檢舉人保護之規定,全力保護檢舉人之身分及內容,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2. 持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建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員工、股東、利害關係人及外部人有效之溝通方式。
3. 113年截至目前並未接獲任何有關不誠信行為之情事
防範內線交易之具體措施及落實情形
1. 禁止內線交易之專責規定
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等規定,並經董事會通過。其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一條、「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載明「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2. 落實內部規範之具體情形
1) 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一條規定,於2025/05/07日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新增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2) 於2025/4/21日依規範以電子郵件及社群軟件,完成通告內部人以上之規定。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
內容新增中...
資通安全管理及執行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及進修情形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
1. 公司治理主管職權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
7) 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8)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9)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2.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進修期間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時) |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時) |
113/12/1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企業永續發展與法令遵循實務 |
6 |
6 |
114/2/2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 |
12 |
12 |
3. 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
舉報管道
舉報人可透過公司所設置的『舉報專線、電子郵件舉報、投函舉報』,提報違法或不當執行職務的事實。 |
+886 39 259999 |
auditing@gigastone.com |
宜蘭縣宜蘭市宜科路168號(稽核室收) |